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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主播甄(男子生前卖房打赏女主播250多万,死后其妻欲追回打赏款?)

2023年08月29日 靓嘟嘟

2020年6月厦门杨先生因病去世,妻子甄女士在整理其遗物时发现,杨先生病逝前两年内在某直播平台为一名女主播“打赏”了价值250多万的虚拟礼物,以及线下为女主播订购酒店并一起旅行;在情人节等特殊日期为女主播赠送过金银首饰礼物,床垫等生活家居物品;微信里经常性互道“晚安”、“我爱你”等非正常男女关系的聊天记录。

男子生前卖房打赏女主播250多万,死后其妻欲追回打赏款?

杨先生生前将家里的两套房产全部售卖,卖房后甄女士和杨先生父母还被迫在外租房子住。本以为卖房的钱是用于公司的经营的,想不到杨先生私下给外面女人赠送贵重礼物,并为其打赏了250多万,一怒之下甄女士将该女主播和直播平台一并告到厦门湖里区法院。庭审当中,原告甄女士和被告女主播以及直播平台三方各持己见。

男子生前卖房打赏女主播250多万,死后其妻欲追回打赏款?

本案中涉及的财物有两部分:一是杨先生线下为女主播的旅游和赠送礼物的支出,另一个是线上为该女主播打赏的虚拟礼物。

如果杨先生是为单身人士,其为示好女主播的送礼和打赏的所有支出,都有可能被法院认定为赠与行为,该女主播无返还的义务。然而杨先生实为夫妻关系有效存续期间的有妇之夫,根据婚姻法的规定,夫妻一方在处置大额财产处置权时,需征得另一方的同意,显然杨先生在线下为女主播订购酒店和旅行费用,情人节所送礼物以及床垫等日常家居物品所购买的费用,属于不当处置夫妻共同财产行为。该女主播收受行为显然侵害夫妻共同的财产权利,理应负有折价返还的义务。

男子生前卖房打赏女主播250多万,死后其妻欲追回打赏款?

但本案争议的焦点在于该男子处置这250多万的打赏款之行为是赠与还是消费?

被告女主播代理人认为,杨先生在直播平台里的打赏行为属于娱乐消费行为,虽然金额达到250多万,但其一共分了13000多次充值的,平均每次充值也就200块左右。不能证明其侵犯了甄女士的夫妻共同财产处分权。直播平台也进行了抗辩称:其平台为正常的精神文化消费平台,并无违反法律和有悖于社会公序良俗的。杨先生在给被告女主播打赏同时也向其他10名主播打过赏,固坚持杨先生的打赏行为是否消费行为并非赠与行为。

甄女士是否能拿回这250多万的打赏款呢?目前此案还在审理中,结果尚未明确。

男子生前卖房打赏女主播250多万,死后其妻欲追回打赏款?

笔者认为,甄女士能否有足够证据证明杨先生生前同该女主播的“特殊关系”成为关键。此特殊关系,可谓情人关系,也可定性为小三关系。无论该女主播主观上是否知道杨先生是有家室的,均可认定为不正常的男女关系。当然这需要充足的双方酒店开房记录、男方在女方住所露宿等证明;双方微信暧昧亲密的聊天记录,频繁电话私下联系等证据。

司法裁判是需要讲究证据的,甄女士作为原告要求返还打赏款的,根据“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自然得由甄女士承担举证责任。然而该案争议性较大,除非原告甄女士能拿出证据证明杨先生同该女主播不正当的男女关系,杨先生是基于这种不当男女关系而进行持续性的打赏行为,才方可被法院认定为是赠与行为,这样甄女士方才能追回这250多万的打赏款。

现杨先生已故,取证自然难上加难,只能由专业的机构通过双方的过往日常轨迹取证了,看是否能获得有利的凭据!当然此类案件在诉前的取证也很关键,避免对方有意销毁对其不利的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