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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马巴(美国非洲裔总统,奥马巴26岁回非洲老家,帮祖母扛大米请兄弟喝酒)

2024年03月08日 靓嘟嘟 浏览量:

1987年的一天,美国青年奥巴马返回了自己的家乡肯尼亚,这是他第一次回非洲老家,算是一场寻根之旅。在这里,奥巴马度过了一段十分舒服惬意的时光,也从老家得到了极大的精神慰藉和灵感,这成了他通向总统道路的第一站。奥巴马这个美国首位非洲裔总统的身世是怎样的?他又是如何获得成功的呢?

美国非洲裔总统,奥马巴26岁回非洲老家,帮祖母扛大米请兄弟喝酒

奥巴马的离奇身世

奥巴马曾经写过一本自传《我父亲的梦想》,书中详细记述了他父亲老奥的经历,包含着很浓重的主观色彩。在奥巴马的描述中,他的父亲是美国梦的典型,从肯尼亚的一名牧童到美国读书,之后到哈佛深造,毕业后回到家乡为当地人民谋取福利,最后因为当局的迫害而丢掉工作,在无奈中死去。

正是在父亲的激励下,奥巴马才会从一名街头混混,逐渐走向从政之路,之后才会有竞选总统的想法。奥巴马的描述是很不客观的,因为老奥并不像他所描述的那样高尚。实际上的老奥是一个浪迹于花丛的渣男,他的一生几乎都在绯闻中度过。

老奥出生于肯尼亚的乡村,他的青年时期都是在家乡度过的,18岁那年和一位黑人女孩结婚。但是考上大学之后,他抛妻弃子去往美国夏威夷,在那里结识了奥巴马的母亲邓纳姆。年少风流的老奥很快就把邓纳姆迷住,两人迅速结婚,并且很快生下了奥巴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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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后一段时间,老奥去哈佛求学,两人因为种种原因离婚,奥巴马被留给了母亲,呆在夏威夷生活。后来奥巴马母亲嫁给了一个印尼留学生,印尼当局发生政变,掌权者要求留学生全部回国,所以奥巴马和母亲就来到印尼生活。

老奥则在哈佛又有了新欢,他带着这个女人回到肯尼亚老家,在当地的政府部门工作。这段时间因为政见不合,老奥被政敌攻击,很快辞职,又和其他女人搅合在一起,直到1982年因为车祸去世。

另一边奥巴马的母亲再次离婚,母子俩回到夏威夷,奥巴马被送到当地的一所私立中学就读。这所学校1200名学生中只有3位黑人,奥巴马作为混血在学校中受到很大的歧视,同学几乎不和他一起玩,奥巴马过得很不开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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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是有了这段经历,奥巴马开始向混混方向转变。他用酒精和大麻来麻醉自己,不断找其他人的麻烦,伪装成刺猬来保护自己。这样的混混生活持续了一段时间,直到老奥从老家来看他,在父亲的鼓励下,他才重新振作起来,收起那副跋扈面孔,把心思转向学习上。

两年后,奥巴马经过努力终于考上了哥伦比亚大学。在学校中他表现优异,积累了许多人脉。1985年毕业后,他来到芝加哥的社区,在那里进行社区工作,主要帮助当地的黑人改善居住条件,获得更多的利益和好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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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回到家乡

1987年,奥巴马在社区的工作并不顺利。因为奥巴马本人并不是常规意义上的黑人,他接受的是白人的精英教育,不熟悉底层黑人的生活,对于黑人习俗并不了解。在这个缺点的衬托下,奥巴马无论做什么都是错的,懊恼之下,奥巴马同父异母的哥哥给他送来了一封信,邀请他回家乡坐坐。于是奥巴马趁势辞去了工作,收拾行李准备去肯尼亚的老家。

奥巴马的老家在肯尼亚的一个小村庄,名叫科格洛村。这里交通并不发达,经济也不繁荣,村民大多靠采集和放牧为生。奥巴马怀着激动和迷茫的心情抵达家乡,这是他26年以来第一次回到肯尼亚。

奥巴马回家之后见到的第一个人是姑姑,姑姑在父亲死后接受了照顾侄子侄女的重任。在姑姑的带领下,奥巴马见到了和他同父异母的其他七个兄弟姐妹。奥巴马和这些人从没有见过面,但是血脉中的联系让他们很快熟悉,奥巴马找到了“回家”的感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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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巴马在村庄中最亲近的长辈是父亲的继母。这位祖母虽然和他没有血缘关系,但仍然让奥巴马感到亲切。在科格罗村的那段时间,奥巴马完全放空了自己,他把自己当作一个土著黑人一样,自由自在地享受乡村生活。

奥巴马回老家的时候正值收获季节,他没把自己当作客人,反而热情地投入到劳动之中。他帮助祖母扛大米,收拾院子,采摘水果,这一切让从来没有干过农活的奥巴马新奇异常,他全身心投入进去,整个人的神采都不一样了。

闲暇的时候,奥巴马就坐在院子里陪祖母聊天。从祖母口中,奥巴马得知了更多关于父亲的事情,对自身也有了更深的感悟。在祖母这里,奥巴马感受到了消失许久的平静,他坚定了自己内心的想法,对未来也更加清晰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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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和祖母交流外,奥巴马更多的还是和同父异母的哥哥马利克在一起。两人的年龄相差不多,在一起很有共同语言。马利克没见过外面的世界,心思淳朴,又带着点农民特有的狡黠。奥巴马和哥哥待在一起很舒服,两人几乎形影不离。

马利克愿意和这个从未见过面的弟弟呆在一起。除了本能的亲近之外,还有一些原因,是这个弟弟能给他提供酒喝。马利克是个酒鬼,无酒不欢,可是贫穷的生活限制了他的消费,奥巴马来之前,他几乎没有多少机会喝酒,等这个城里的弟弟过来后,马利克经常撺掇着他去买酒,然后两人就坐在田间地头饮酒作乐。

即使过去了那么多年,马利克依旧还记得当初两兄弟纵情饮酒,开心快乐的时光。等到奥巴马离开后,马利克念念不忘,一心想让奥巴马带自己去美国转转,吃喝玩乐一番,享受一下奢靡的资本主义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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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史上第一个黑人总统

奥巴马从肯尼亚回到美国后,他的信念更加坚定了,不再为外界的批评而困扰,一个全新的奥巴马出现了。随后的几年里,奥巴马在哈佛进修,拿到了法律博士的学位,并且短暂的接触了选民登记。随后他又开始在芝加哥大学任教,积累各种人脉关系。

1996年,自觉准备恰当的奥巴马正式向政坛进发。他从当地选区进入伊利诺伊州的议会,两年后当选参议员,并且取得了连任。

奥巴马在参议院任上一直在充当黑人和白人之间交流的桥梁,巧妙利用自身的混血优势,取得了意想不到的效果,有效推动了数个法案的进行。2004年,奥巴马在选举中进入国会,成为了一方大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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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巴马在国会中仅干了3年,他的身份和皮肤特点就让他脱颖而出,在民主党内部取得很大优势。眼见时机成熟,奥巴马随之在2007年宣布竞选总统,花了一年的时间整合党内资源后,奥巴马获得了总统候选人提名,参与进2008年的美国大选。

奥巴马的竞选很成功,因为他的混血身份,竞选团队将他包装成黑人与白人种族融合的代表。同时奥巴马本人在美国高校进行过精英教育,算得上是“自己人”,所以美国的各个阶层都很支持他,奥巴马在大选中大获全胜。

奥巴马当选总统的消息传回科格罗村,每个人都感觉与有荣焉,大家对黑人总统天生就有亲近感。奥巴马没有忘记故乡的亲人,他邀请祖母参加自己的就职典礼,祖母也给奥巴马带来了几件具有卢奥族传统的礼物,这一幕在典礼上很温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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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巴马当上总统的消息太过震撼,人们都不会想到美国会有非洲裔总统,奥巴马的家人们更加不会料到。奥巴马成为总统后,他的老家发生了巨大的改变,他的亲人们也受到了更好的待遇,可以说是一人得道鸡犬升天。

奥巴马给祖母寄来养老钱,帮助祖母减轻收养孤儿的负担。现在祖母不需要再去劳作,每日坐在院子里听听收音机,晒晒太阳,享受轻松的老年生活。老人家现在身体很硬朗,没病没灾,耳朵灵敏,完全看不出老态。

同时奥巴马的老家科格罗村也成了一个网红村庄,数不清的游客都来肯尼亚,瞻仰这个诞生了美国总统的非洲小村庄。在肯尼亚官方的支持下,科格罗村的村民都有了工作,每家每户都获得了政府的帮助。村庄去城里的道路也修建完毕,甚至建成了一家酒店,并且还成立了一所小学,学校的名字就叫做“奥巴马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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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肯尼亚“毫无关系”

奥巴马的家人朋友以及肯尼亚的非洲兄弟们,都对他取得的荣誉与有荣焉,十分希望美国总统能给自己带来切实的好处。可是奥巴马本人并不这样想,在家乡的这段岁月,对他来说只是枯燥生活中的小小调剂,并不值得大书特书。

奥巴马在竞选总统之前以“黑人”自居,处处为黑人着想,想方设法要拉拢黑人选民。可是当他成功当选总统之后,奥巴马立刻就在媒体上表露身份,向美国主流阶层服软,不愿意和黑人扯上关系,反而把自己包装成“生在黑人身份的总统”。

奥巴马对非洲并没有什么情感,他从小接触的是精英教育,从来没有深入过黑人社区了解真实情况,他完全就是披着黑人皮肤的白人。在奥巴马当上美国总统之后,他曾被公众质疑不是天生的美国公民,拿着他是非洲裔做文章。奥巴马为了自己的政治前途,把他的出生证拿了出来,证明自己是一个“生于夏威夷的美国人”,和遥远的肯尼亚“没有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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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位总统是一个纯粹的政治生物,他没有私人情感的制约,一心只关注政绩和自己的选票,哪种身份更适合就使用哪个身份。黑皮肤对奥巴马来说只是外在象征,他只是拿来拉拢民意,获得选举优势罢了,至于更多的,奥巴马并没有太多关心。

奥巴马当选美国总统后,肯尼亚从上到下都很开心。他们以为美国从此会对肯尼亚的政策更好一些,肯尼亚人民的生活也会更好一些。现在来说,肯尼亚的想法有些一厢情愿了,奥巴马上台之后,并没有对肯尼亚多么优待,他的立场始终站在美国一边。

2014 年 8 月,奥巴马计划在非洲开展电力援助,援助名单中肯尼亚并不在显眼的地方。至于其他领域,奥巴马同样没有给过肯尼亚优待,所有的程序都要按照正常流程进行,这种方式对肯尼亚来说并没有达到预期,他遭到了肯尼亚的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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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巴马虽然没有在实际上对老家有过太多帮助,可是口号喊得很响,经常在国际会议上提出援助非洲,帮助家乡肯尼亚的发展。不过他的这些承诺统统没有实现,就这样在一点点浪费自己的信用中,肯尼亚人民对奥巴马愈发失望,曾经的期待烟消云散。

奥巴马的团队不试图掩盖他的身份和血统,可是在这样的阐述背后,总会加上一个转折:

“但是美国给了我施展自身才华的机会,我在美国长大学习,美国强大的政治经济影响力,帮助了一个肯尼亚非洲裔青年成为总统。”

即便在奥巴马卸任后,他还是会时常提及自己“美国人”的身份,不断向民众加深印象,表明自己的政治立场。可以说奥巴马的肤色欺骗了所有人,他靠着这层保护色获得了极大的政治资本,有了进军政坛的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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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语

奥巴马从本质来说就是一个美国总统,只不过血统和肤色稍有不同。他代表的也只是美国的利益,一心想要扩大美国的世界影响力,黑皮肤只是他用来争取选票的武器,是他成功的最大秘诀。而肯尼亚只是他理论上的故乡,只是他虚构出的借口。因此奥巴马返回肯尼亚家乡更多的像是一场梦,“帮助家乡”更只是一个口号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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