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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人职业年金(军人职业年金是什么?如何转移接续?)

2024年03月09日 靓嘟嘟 浏览量:

军人职业年金是什么?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办法的通知》(2014年10月1日起实施),职业年金是指机关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在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建立的补充养老保险制度。

国务院、中央军委批准改革完善军人退役养老保险制度。《关于军人退役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有关问题的通知》和《关于军人职业年金转移接续有关问题的通知》,明确从2014年10月1日起,军人退役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在军人退役离开部队时,由军人所在单位财务部门一次性计算给予军人退役基本养老保险补助和军人职业年金补助,所需经费由中央财政承担。

一、军人职业年金补助适用对象有哪些?

1.计划分配到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工作的军队转业干部

2.军队复员干部

3.由人民政府安排工作的退役士兵

4.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

二、军人职业年金补助如何结算?

军人职业年金补助由军人所在单位财务部门在军人退出现役时一次算清记实。

军人职业年金补助资金按照国家规定的利率计息,在军人退出现役时一次算清记实。

三、军人职业年金补助的计算办法是什么?

军人职业年金补助的计算办法:

军官、文职干部和士官,按《关于军人职业年金转移接续有关问题的通知》施行后服现役期间各年度月缴费工资12%的总和计算;

义务兵和供给制学员,按本人退出现役时当年下士月缴费工资起点标准的12%乘以本通知施行后服现役月数计算。其中,8%作为单位缴费,4%作为个人缴费。

根据国家相关政策,军队适时调整军人职业年金单位和个人缴费的比例。

四、军人职业年金补助的月缴费工资如何计算?

军官、文职干部和士官为本人月工资数额乘以养老保险缴费工资调整系数;

义务兵和供给制学员为本人退出现役时当年下士月工资起点标准乘以养老保险缴费工资调整系数。养老保险缴费工资调整系数确定为1.136。

计算军人职业年金补助的月工资项目包括:基本工资、军人职业津贴、工作性津贴、生活性补贴、艰苦边远地区津贴、驻西藏部队特殊津贴、高山海岛津贴、地区附加津贴和奖励工资。

五、军人职业年金补助如何转移接续?

计划分配到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军队转业干部和退役士兵,由军人所在单位财务部门依据军人退役命令,安置地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部门或者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主管部门的报到通知,以及军队团级以上单位司令机关军务部门或者政治机关干部部门的审核认定意见,开具《军人职业年金缴费凭证》,将军人职业年金补助资金通过银行汇至退役军人安置地负责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的县级以上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职业年金银行账户,并将《军人职业年金缴费凭证》和银行受理回执一并交给本人。军人所在单位财务部门同时向退役军人安置地负责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的县级以上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邮寄《军人职业年金缴费凭证》。军人退出现役到接收安置单位报到后,将《军人职业年金缴费凭证》和银行受理回执交给接收安置单位,由接收安置单位负责办理军人职业年金转移接续手续。

县级以上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将经办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通信地址、职业年金银行账户信息等,上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并及时报告信息变更情况。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与总后勤部军人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建立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信息交换机制;总后勤部军人保险基金管理中心负责将相关信息分发军队各级财务部门。

计划分配到企业工作的军队转业干部和军队复员干部,以及由人民政府安排到企业工作和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由军人所在单位财务部门依据军人退役命令、安置地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部门的报到通知,开具《军人职业年金缴费凭证》,将军人职业年金补助资金交给本人。

军人退出现役后,用人单位建立企业年金的,本人应将《军人职业年金缴费凭证》和军人职业年金补助资金交给用人单位,由用人单位负责办理相关转移接续手续。

六、军人入伍前已经参加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或者企业年金的,其个人账户资金如何转移?

军人入伍前已经参加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或者企业年金的,其个人账户资金不转移到军队,由原年金管理机构继续管理运营。

军人退出现役后参加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或者企业年金的,按照国家规定办理原职业年金或者企业年金个人账户的转移接续手续。

军官、文职干部退出现役自主择业,由安置地政府逐月发给退役金,退出现役时给予军人职业年金补助吗?

军官、文职干部退出现役自主择业,由安置地政府逐月发给退役金,退出现役时不给予军人职业年金补助。

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被党和国家机关、人民团体或者财政拨款的事业单位选用为正式工作人员的,从下月起停发退役金,按照国家规定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本通知施行后在军队服现役期间的职业年金补助,由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部门根据《军队自主择业转业干部缴费工资基数表》(见后财〔2015〕1726号《关于军人退役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有关问题的通知》),以其在军队服现役期间各年度月缴费工资之和为基数,通过退役金拨付渠道申请12%的职业年金补助,拨付至其单位所在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所需经费由中央财政解决。

七、军人退出现役采取退休方式安置的,实行退休金保障制度,退出现役时给予军人职业年金补助吗?

军人退出现役采取退休方式安置的,实行退休金保障制度,退出现役时不给予军人职业年金补助。

一至四级残疾军人退出现役采取国家供养方式安置的,其生活保障按照国家规定执行,退出现役时不给予军人职业年金补助。

军人退出现役采取退休、供养方式安置,入伍前已参加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或者企业年金的,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经本人申请,由原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依据军人所在团级以上单位出具的《军人退休(供养)证明》,按照有关规定支付年金待遇。

八、军人服现役期间死亡的,军人职业年金补助及利息可以继承吗?

军人服现役期间死亡的,由所在单位财务部门将其本通知施行后服现役期间应当计算的军人职业年金补助及利息一次算清,发给其合法继承人。



文章来源:重军(ID:CQ-jungo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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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来源:关于军人职业年金转移接续有关问题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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